接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各企业的平台、官网、网店均需在首页底部建立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链接标识,请各公司根据要求及时公示,拒不公示的,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“违反本办法第八条、第二十一条规定的,予以警告,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之规定进行处理。
自接到本通知起,公司客服人员已开始联系广大用户收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,希望广大用户配合!如有相关问题可以拨打电话:0536-8055122进行咨询了解!